圖書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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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格
一、 凡年滿三足歲以上,居住本縣軍民,攜帶一吋半身照片二張,身分證﹝軍人需另備軍人身分證,未滿十二歲需戶口謄本﹞均可申請辦理。
二、 凡設籍本縣居民,可永久使用本證。
三、 外縣市居民離澎湖前一個月,應停止其借閱權利。
四、 讀者遺失借閱證,可到本縣各館辦理掛失,填寫補發申請書,及一吋半身照片一張,隨即辦理發證借閱。
五、 辦理借閱證,請出示委託人及受託人之身分證正本。
借閱規則
一、 讀者憑借閱證借閱圖書,每次限借四冊,每次借出期限為廿一天,不得申請續借,逾期罰則,以逾期天數為停借期限。 如:逾期一天其借閱權利停止一天,以此類推。
二、 兒童室限滿三足歲至十二歲讀者憑借閱證借閱圖書,每次限四冊,視聽資料限一件﹝限館內閱聽﹞,其他規定與書庫同。
三、 參考室讀者憑借閱證借閱過期期刊,每次限借二冊,其他規定與書庫同。
四、 視聽室讀者憑借閱證,每次每人限借閱視聽資料一件,限館內閱聽。
五、 本館參考圖書及列為不外借之資料,讀者不得要求借出。
六、 讀者借出之圖書如有遺失、損毀、污染、圈點、缺頁等情事,依本館所指定之圖書或購買同類別之圖書賠償。
七、 代借圖書需出示委託人之身分證正本,且以一人為限,代借兒童圖書限父母親及兄弟姊妹,並出示戶口名簿﹝影本亦可﹞
一、 凡年滿三足歲以上,居住本縣軍民,攜帶一吋半身照片二張,身分證﹝軍人需另備軍人身分證,未滿十二歲需戶口謄本﹞均可申請辦理。
二、 凡設籍本縣居民,可永久使用本證。
三、 外縣市居民離澎湖前一個月,應停止其借閱權利。
四、 讀者遺失借閱證,可到本縣各館辦理掛失,填寫補發申請書,及一吋半身照片一張,隨即辦理發證借閱。
五、 辦理借閱證,請出示委託人及受託人之身分證正本。
借閱規則
一、 讀者憑借閱證借閱圖書,每次限借四冊,每次借出期限為廿一天,不得申請續借,逾期罰則,以逾期天數為停借期限。 如:逾期一天其借閱權利停止一天,以此類推。
二、 兒童室限滿三足歲至十二歲讀者憑借閱證借閱圖書,每次限四冊,視聽資料限一件﹝限館內閱聽﹞,其他規定與書庫同。
三、 參考室讀者憑借閱證借閱過期期刊,每次限借二冊,其他規定與書庫同。
四、 視聽室讀者憑借閱證,每次每人限借閱視聽資料一件,限館內閱聽。
五、 本館參考圖書及列為不外借之資料,讀者不得要求借出。
六、 讀者借出之圖書如有遺失、損毀、污染、圈點、缺頁等情事,依本館所指定之圖書或購買同類別之圖書賠償。
七、 代借圖書需出示委託人之身分證正本,且以一人為限,代借兒童圖書限父母親及兄弟姊妹,並出示戶口名簿﹝影本亦可﹞